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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坝区法院获评“宜昌市最佳文明单位”

2019-09-04 10:01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本院

近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创建考核结果的通报》,三峡坝区法院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被确认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长期以来,坝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将法院文明创建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定期举办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的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网络文明宣传等活动,助力宜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近年来,在全体干警的协同努力、积极参与、热情投入下,本院被评为“2013-2014年度宜昌市最佳文明单位”,“2015-2016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下一步,全院上下将继续拓展思路,站在新起点,积极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文明创建内化引导作用,促进法院工作上新台阶,为法治宜昌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