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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普法获理解,现场交费皆欢喜

2019-03-19 17:25
来源: l立案庭
作者: 谷鹏

2月28日,三峡坝区法院在审理宜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向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落实简案快审要求,运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拖欠物业费三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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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某于2015年10月购买位于宜昌恒信中央公园的房屋后,与宜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后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讨,一直未将2016年10至今的物业费八千余元交清。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与向某联系,得知其并未在该房屋居住,未收到交费通知,同时因开发商逾期办证,对交纳物业费存在争议,考虑到向某年满七十,且双方有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2月28日下午,在法院调解室,承办法官就逾期办证和交纳物业费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向向某进行了阐明,同时对物业公司未采取有效方式进行通知给出了建议,原被告双方存在的误会最终得以消除,物业公司放弃了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向某当场交纳了欠缴的全部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

三峡坝区法院年初启动繁简分流实质化运行机制以来,诉前调解案件大幅增加,简案快审成效明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矛盾化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