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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20-06-03 17:10
来源: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 615

根据《宜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422日至20205月下旬,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于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机:13907200582

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 2 @163.com

邮政信箱:宜昌市委巡察二号信箱

巡察组接访地点: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203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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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