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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法微课堂】 车主未拔车钥匙?顺手牵“车”不可行!

2025-03-04 14:42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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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未拔钥匙的车辆可以随便骑走吗这不,正巧路过的小五就遇到这样的情况,直接顺手牵“车”结果把自己“顺”上了法庭......

案件详情:

日上午,小五途经某商场时发现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经四下观察确认无人看管后,临时起意将该车骑走。当日下午,尝到甜头的小五又窜至某广场,以同样手法盗走第二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并以1500元价格销赃。当晚公安机关通过路面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立即将其抓获。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法官说法:

车主未拔摩托车钥匙把车停放在路边,也依然是摩托车的所有权人。本案中,小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将车开走,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人走车锁。车主在离开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检查车辆储物盒是否上锁,车钥匙是否拔走,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是否随身切勿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车主在发现车辆被盗后,一定要及时携带,报警,以便公安机关掌握、收集犯罪线索,为打击犯罪、追回财物提供依据。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