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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责年龄下调!年龄不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

2020-12-31 10:58
来源: 综合办公室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随着网络科技、电子产品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未成年人过早的接触社会信息导致认知观念的愈发贴近成年人,不再具有孩童的天真懵懂的特性。由于接触面太广,从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层出不穷,此次修正案修改了最低刑责年龄后,年龄不再是脱罪的借口,不论是校园暴力还是其他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规范人的行为的同时,更应该反思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家长的疏于管教导致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不健全更是不能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