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无小事”。关系到百姓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三峡坝区法院民事法官在办理民事案件中牢记初心,扛起使命,千方百计把百姓诉讼权利发展保障好,把百姓合法权益维护实现好。近期该院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被监禁人员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家事案件。
今年初该院受理王某诉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王某与张某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有一处房产的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还清之后归王某所有”,嗣后王某偿还贷款,却一直联系不上张某。张某已于2018年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在监狱服刑。王某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该案既常见又并不多见。尽管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有发生,但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改造的情形确实太少。加上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就如何开庭审理好这起案件实在很费思量。通过庭前阅卷和走访了解,办案法官迅速确立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被监禁人员情绪以利于改造等“四个不得含糊”办案思路。
开庭审理这个重要关键一环必须解决好。在庭前准备阶段,法官精心制定工作预案,从“四个不得含糊”方面考虑,在孝感监狱就地开庭或者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方式上进行了论证比对,决定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开庭,进而优化了庭审工作方案。一方面积极衔接孝感监狱狱政科争取支持,另一方面向本院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协调庭审保障。孝感监狱一接到本院工作请求后就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事项,保证张某能按期到庭,庭审能及时进行。本院主动向市中院请示,市中院少审庭、审监庭着手调整庭审空档期,先期调试远程视频设施,全力全程保障本案庭审。3月11日下午3时,该案在市中院远程视频法庭如期开庭。庭审进展顺利,双方心平气和地清晰处理了有关财产事宜,该案当庭调解结案。张某向人民法院和办案法官表示衷心感谢,称“法院、法官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考虑得很周到,做了很多实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