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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2-11-29 15:50
来源: 白洋人民法庭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根据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726日裁定受理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9726日指定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202212159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21214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