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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法微课堂】 工地上没人要的“破烂”,捡了卖钱也算犯罪?

2025-09-30 16:3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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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看似废弃的纸箱、旧书、废铁、不锈钢、铝合金等拆卸物品,真的可以随便拿吗?有人因偷卖这类“废料”被法律严惩,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小冯、老冯在三峡水运新通道改造工程项目务工期间,发现工地堆有大量拆卸后的纸箱、旧书、废铁等物料,自觉“闲置无用”,便动起了“变废为宝”的念头。二人合谋,先后29次将上述物品偷偷运出,卖给废品收购站,共获利28000余元。

案发后两被告人将赃款退赔工程承包人员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冯、老冯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那么,拿的是工地上的废料,也算盗窃吗?一起来听听法官是怎么说!

法官说法:

工地上那些看似被丢弃的纸箱、旧书、废铁、不锈钢、铝合金等拆卸物品,虽然被大家习惯性地称为“废料”,但实际上它们依旧属于该工程的公有财物。工程项目部对这些物品有着明确的处置安排,需要经过统一处理流程,并非可以随意拿走的“无主之物”。本案中,小冯和老冯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这些物品归属的情况下,多次秘密窃取,并且通过售卖获得了赃款28000余元,数额较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法院认定二人犯盗窃罪,综合考虑退赃及谅解情节,判处小冯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老冯有期徒刑八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建设三峡水运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是宜昌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三峡坝区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涉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三峡水运新通道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为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的实施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