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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悔,以涨价之名拒办过户手续

2020-12-23 16:03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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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大多数中国人观念就是想有一个温馨的家,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不,小靖因为要结婚急需一套房子作为新房,可是从中发生了一场纠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小靖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小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小靖提供相关证件要与小芳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方小芳看房价又在不断上涨后悔卖给小靖,拒不配合办理过户且明确要求涨价,否则不予配合。小靖无可奈何,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庭审中小靖陈述,经查询,小芳房屋既未设定他项权也无司法查封,完全可以办理过户登记。小芳因房价上涨而背信弃义,拒不配合办理过户,违背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

法院认为,小靖与小芳及房屋中介公司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当属有效,且要求小芳继续履行过户义务的请求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法院也予以认可。

 最后法院作出认定了合同的有效性且要小芳协助小靖办理过户手续的判决。

 笔者看法:随着经济发展,物价飞速上涨,房价也随之上涨,但要遵循诚信的原则,既然与他人签订合同在先,就要继续履行。要本身诚信原则,背信毁约试图获得不应得的利益,这行为是不可取的。在法治社会下要做一个讲诚信的新时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