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老李:“谢谢法官,这件事情如果没有法院,我这笔钱可能就拿不回来了。”
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谢谢法院,这次的误会确实是因为我们公司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造成的,给申请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次的教训提醒我们,要会严格规范管理,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近日,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圆满结束,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表示了谢意。
申请执行人老李与被执行人建设公司之间有一起执行标的金额为27000元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建设公司代理人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声称早在老李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之前就已经转了账,并向法院提交了转账证明。
一方没有收到款,另一方确实转了账,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执行法官立即询问老李,老李表示,这笔钱当时只从他名下的银行卡上过了一下,但最终并没有到他自己手里,而是被该公司一名声称专门负责处理本纠纷的李小二给取走了,老李便以为是公司收回了赔偿款,于是向法院申请了执行。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就案办案”,老李可能还需要另案诉讼来追回赔偿款,另外老李的文化程度不高,经济状况也不好,为减轻其诉累,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公司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查明事实真相。原来,李小二看老李行动不便,便提出代为领取赔偿款,在老李告知银行卡密码后将款项取走,但并未交付给老李。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涉案款项很快被追回并重新转账至老李账户,老李在收到赔偿款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执行人员将“如我在诉”、能动司法理念深度融入执行工作,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导向,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下一步,三峡坝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