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施工,工作量却不被认可。时隔4年的鉴定,一度陷入僵局。近日,一场让原告律师和鉴定机构都打退堂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三峡坝区法院许静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当年3月,原告牛先生承包了宜昌一家公司车间墙体饰材拆除、安装工程。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增加的工程量各执己见。几年间,牛先生多次索要工程尾款无果,遂诉至法院。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后,法院多次组织双方提交鉴定材料并质证,但工程完工已久,数年间发包方对车间再次改造,部分工程已面目全非,要核定工程量可谓难上加难。鉴定用时8个月,最终因双方均无法提供充分的鉴定资料而被鉴定机构退还。案件进展中断,原告律师也对胜诉不抱希望,牛先生失望之余,准备将房子抵押贷款,垫付施工人员工资。
面对重重困难,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在鉴定机构、承包方及发包方之间来回沟通,做了大量工作。在大家都对鉴定结果不抱希望时,她两次前往施工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派工程师在逐个车间逐个部位进行测量。最终,双方确定了工程量,承包方在法院支付牛先生工程尾款17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