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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遭转移,诉前保全解燃眉之急

2018-06-08 11:51
来源: 立案庭
作者: 李婷婷

“法官帮帮我,我和我前夫离婚时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存款赠送给女儿的,我发现他私自转移夫妻共同存款”,6月5日下午,一个焦急的声音在立案大厅响起,当事人声泪俱下,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带着茫然和焦急来到法院,立案庭法官耐心倾听,细心解答,原来夫妻二人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存款由婚生女所有,但现在男方私自转移了女儿的存款,女方特来法院进行法律咨询同时,当事人前往我院律师值班室咨询律师,最后决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运用法律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当事人提交了书面申请、担保财产及相关材料。立案庭在仔细审查后迅速制作法律文书并移交执行,快速完成保全执行工作,用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隐匿、 挥霍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作为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1、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纠纷,能有效防止孩子的抚养权受损,真正保护子女的权益2、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企图逃避者一般能主动履行抚养义务;3、诉前财产保全,有利解决执行难,及时实现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