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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竟欠租金16万余元,其中发生了什么?

2020-12-31 10:58
来源: 综合办公室

田天与刀子是朋友,本着朋友一场,田天将自己的车子租赁给了刀子,最后算下来租金欠16万余元,这其中的过程是怎样的,结果又如何,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刀子从田天处租得帕萨特轿车,约定租金为3000元/月,后刀子在未经田天许可的情况下,私下将该车辆抵押给第三人,导致田天无法及时、正常占有和使用该车辆,且因该车辆长期被他人扣押、影响定期保养导致严重损失,经初步维修修理费为1620元,勉强可以将车开走,后期还面临巨大的维修费用;田天为了取车替刀子偿还债务5000元;在刀子使用该车辆期间车辆违章40次,罚款6000元。

租车义务实际履行了吗?

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租车合同》,且依约履行。原告交付了租赁车辆,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56个月租金共计16.8万元。

索要修理费是否成立?

田天在接收车辆时,支付汽配厂维修费1620元,有修车清单及发票证实,法院对田天诉请修车费损失1620元予以支持。

索要租车期间的违章罚款是否成立?
   田天接收车辆后,支付刀子租车期间交警部门对该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对该项诉请按田天提供的缴纳罚款票据金额6000元为准。

虽朋友一场,但识人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对于不可靠的租车者,要收集证据,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租车者履行完合同后要立即偿还车辆,以免之后有更大的债务等着自己。(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