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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作坊开张不久就被端 男子获刑9年罚2万

2020-09-08 15:22
来源: 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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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毒作坊开张不久就被端,男子逃亡3年多后落网。瘾君子刘星(化名)犯制造毒品罪,被三峡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2月初,瘾君子刘星得知两名毒友(均已判刑)正在商议用冰毒等原料混合,改制低纯度冰毒出售牟利时,欣然决定出资入伙。

    当年12月中旬,他们购来原材料及制毒工具,一个制毒作坊就此开张。不过,作坊开张不到一月,2016年1月初就被警方端掉,现场查获毒品、半成品及制毒工具,多名同伙落网。2019年8月,逃亡3年多的刘星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与他人共同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将咖啡因掺杂到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中,制造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参与制造毒品数量为219.32克,查获的原材料23.71克,甲基苯丙胺含量高,认定为制造毒品所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8)324号]规定,“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开始着手制造毒品,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论处”,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