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坝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两起重大刑事案件。我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刘卓彬主持会议,坝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琴应邀列席,并邀请案件辩护律师分阶段参加,陈述意见并接受审委会委员询问。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公诉人、辩护律师分别就案件的争议焦点等问题陈述意见,与会委员对案件关键事实进行了详细地询问。询问结束后,辩护律师退席,承办法官向审委会汇报合议庭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审委会委员进行了充分深入讨论并形成决议。
邀请检察长、辩护律师列席审委会,是法院积极探索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常态化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两院交流沟通,提升案件质量;通过律师与审委会委员面对面交流,有助于审委会全面听取意见、深入把握案情,充分发挥律师监督作用,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
下一步,坝区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健全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监督,持续加强与公诉机关、辩护律师等沟通,拓宽律师监督的途径,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进一步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切实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