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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巧解纷 “人民满意”暖人心

2021-04-06 08:38
来源: 白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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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白洋法庭获当事人称赞,称赞法院办案“司法为民、人民满意”。

在陈某诉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起诉的标的额只有8000余元,系小额诉讼。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在庭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了解到陈某是一名湖南常德的货车司机,2020年1月其在某网络平台上接单运输一车货物从宜昌白洋到广东中山,双方在网上约定运费8000元,李某支付了200元定金。但陈某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后李某一直拒付运费。阅卷后,综合李某提交的证据材料,承办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便与李某电话联系。李某对陈某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都认可,只推脱过些日子就付钱。承办人注意到李某是一个90后的年轻人,便对其进行了诚信教育和普法教育,告知李某小额诉讼在开庭后会当庭宣判,并且宣判即生效,如果李某不及时付款,陈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届时李某会面临账号被冻结和被限制高消费的境况。通过与承办人的沟通,李某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并产生了敬畏心,其在当天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陈某的运输费。陈某收到款项后,立刻与承办人联系,对法院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表示衷心地感谢,其表示自己一年多以来每次找李某催款都是吃“闭门羹”,没想到诉讼到法院后还没有开庭就在法院主持公道下收到了欠款,还省去了其过来开庭的路费。

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司法为民、人民满意”既是对承办法官的赞许,更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阔步新时代,在人民群众的关心、肯定和激励下,我们司法为民的事业一定能够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