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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11 10:5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目录

一、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2021年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三)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一、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4.依法办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5.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6.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9.负责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计划、装备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工作。

11.负责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12.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预算编码:103011015

(三)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7,具体为: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白洋人民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066.62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1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9万元,2020年减少了14.90%;其他收入515.43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35.41%;上年结余(转)374万元,因部分基建款可能在2020年年尾支付,该数据为预估数,2020年增长了263.11%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066.6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87.82万元,项目支出978.8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长了10.70%,其中:公共安全2003.62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1.20%;社会保障和就业63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33%

3.部门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等因素带来人员经费增长;二是坝区法院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等因素,相应办案经费增长;三是建设中的白洋法庭设备购置预算增长。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1.1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4.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7.19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14.90%;上年结余(转)374万元,因部分基建款可能在2020年年尾支付,该数据为预估数,2020年增长了263.11%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1.1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长了4.37%,其中:公共安全1488.19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4.72%;社会保障和就业63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33%

3.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等因素带来人员经费增长;二是坝区法院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等因素,相应办案经费增长。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51.19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了4.37%,增长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1050.82万元,比2020年增长12.74%,其中:人员经费922.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8万元。

2.项目支出500.37万元,比2020年减少10.76%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50.82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12.74%,其中:

1.人员经费92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长12.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二是2020年在其他收入中预算人员经费53.70万元,2021年全部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

2.日常公用经费1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上升了13.3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物资的预算,二是因案件数和聘用人员人数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上升了13.3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物资的预算,二是因案件数和聘用人员人数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六)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15.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0%

2)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22.22%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10%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0%。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的“三公”经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1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21.37万元;其他收入193.16万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是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128.63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白洋法庭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预算导致政府采购增加。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7辆。2021年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51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321.37万元;其他收入192.06万元。2020年预算为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建白洋法庭导致资产预算增加。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坝区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项目预算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行政、民事、刑事、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审判管理、通信、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人民陪审员,扫描服务等劳务费;服装和办案相关资产购置等支出。项目当年预算30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其他资金255.32万元。项目长期目标: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加大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6个,其中:质量指标1个,数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项目年度目标: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各类案件,集中处理涉讼信访、群体性事件和清理化解涉讼信访积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执行率,加强队伍建设。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6个,其中:质量指标2个,数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

(十)其他事项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2021年坝区法院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用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