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三峡坝区法院成功调解化解了一起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经了解,案涉小区系拆迁安置房小区,其特殊性质导致业主群体多元化,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尽管物业公司采取了多次催收措施,直至2024年5月,仍有超过300户业主未能全额缴纳物业费。面对这一困境,物业委员会进行了初步调解尝试,但遗憾的是,第一批仍有约70户业主的欠费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鉴于此,物业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主李先生作为一例典型,自2019年起至物业公司于2023年退出管理的期间内,已连续四年未缴纳物业费。在收到物业公司的起诉后,李先生向法官坦诚了自己的不满:“我之前一直都是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但2019年我的车在小区内被不明物体损伤,而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这让我对他们的服务非常不满意,所以开始拖欠物业费。”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李先生的诉求后,充分发挥了桥梁作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通过多次沟通与交流,物业公司首先表现出了诚意与担当,主动承认了自己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失误与不足,并向李先生表达了歉意。李先生也认识到拒缴物业费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反而可能加剧矛盾,立即现场补缴物业费,至此这场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后续同类纠纷的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峡坝区法院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最大限度把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前端,既保障了企业利益,也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幸福的安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