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借钱容易还款难!这不,高女士(化名)便遇上了这件烦心事。近日,三峡坝区法院调解,欠款方订下了还款计划。
2019年5月,A公司因经营需要,急需一笔300万元的款子,于是找到高女士求助。经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约定了还款时间,并按每月1.2%利息计算借期内利息。谈妥后,A公司给高女士出具了借条,这笔款子也很快打到了其指定的账户中。
过了一段时间,第一笔利息如约到账,高女士略有不安的心放了下来。此后,A公司总是及时履约,逐渐加深了高女士的信任。不过,转眼到了2021年4月,满心期待的高女士发现,约定的利息并未到账,想到这么一大笔款子,如惊弓之鸟的她立即找到A公司,要求其偿还本金及拖欠的利息。A公司出具了同意还款书,承诺次月一次性清偿利息。
然而,约定时间转眼即到,A公司再次爽约。高女士一气之下,将其告上了三峡坝区法院。
A公司表示并非恶意欠款,而是确有难处。庭审中,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并组织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A公司分期还款。A公司任何一期还款逾期,高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