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告租户不交租 倒遭对方反诉

2021-09-17 10:57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浏览: 491

起诉租户不交租,倒遭对方反诉。近日,三峡坝区法院案说法。

前不久,A公司将B公司告上法庭,称几年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B公司在其辖区投资建设广告牌,所有权归A公司,B公司拥有经营权,合同期满,B公司无条件交还广告牌。后来,两公司又似前约,另建了一块广告牌。不过,B公司在交了几年租金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交。

A公司意外的是,B公司提出反诉请求,称自己如约建设了广告牌,但A公司一直未取得户外广告经营特许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外,也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用电无法接入等,导致自己无法发布广告获取回报,从而蒙受了巨大损失,要求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中,双方确认,广告牌均由B公司所建,B公司支付了部分广告牌租金。法院认为该案系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均主张对方违约,但双方签订的两份协议中,并无A公司应当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的约定。B公司承租广告牌后,也未提出过广告牌有用电无法接入、无法发布商业广告问题,故A公司并无违约。

最终,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B公司支付租金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