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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2023-03-15 15:4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作者: 姜莉    浏览: 605

近日,三峡坝区法院白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承办法官付涛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被告当场履行35000元。调解过程仅用时20分钟,实现了高效调解化纠纷,当场履行促和谐。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2日,周某与方某签订了《转让协议书》,约定周某受让方某经营的虾池及附属设施,且预付转让费45000元。签订该协议后,周某想将其改为鱼塘,在咨询村委会及政府主管部门后得知:该虾池占地为基本农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能改造为鱼塘。后周某找方某协商退款,但方某拒不退还。故周某将方某起诉到三峡坝区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并全额返还预付款45000元。

被告方某称:因与周某签订了《转让协议书》,自己停止经营后将龙虾养殖工具全部低价甩卖,还将虾池闲置了长达5个月。损失总计50650元,不同意给周某全额退款。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梳理案情,核实各项证据材料。经村委会证实,周某所言确为事实,该虾池不能改造为鱼塘导致周某合同目的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方某经营的虾池也的确存在一定的损失。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上述事实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直击双方分歧点,仅仅用时20分钟就帮助周某和方某达成一致,方某当场返还周某35000元。

调解当场履行完毕,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缓和双方矛盾、快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三峡坝区法院法官付涛温馨提醒:

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凡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流转需遵守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研判风险,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