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追锋”?“追锋”是年轻干警在法治征途上勇往直前的青春锐气,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不改,是孜孜不倦追求公平正义的点点微光,更是“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责任担当!
眼下,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一名年轻干警,你可能觉得政绩观是个“大词”,与刚进入机关单位的自己有些距离。其实不然。政绩观不是等你当上领导才要考虑的事,而是从你迈进机关门的第一天起,就写在每一次选择里、藏在每一次行动中。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院年轻干警,你准备怎么走好人生路、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干部、打算在岗位上留下点什么呢?本周起,我院推出《追“锋”青年说》栏目,且看,三峡坝区人民法院追“锋”新青年们的所思所悟所感!
谭旭莉 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最近阅读浙江宣传《写给年轻干部的一封信》,文章中有一句话,读后久久萦绕于我心:“政绩观不是等你当上领导才要考虑的事,而是从你迈进机关门的第一天起,就写在每一次选择里、藏在每一次行动中。”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回望从办公室到法庭、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的这八年,不禁自问: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们应该创造怎样的政绩?
我曾以为,法官的政绩是显性的——是结案率,是调撤率,是上诉率,是执行完毕率,是那些被量化、被比较、被标注的指标。直到我真正穿过综合部门的繁杂,走过法庭的晨昏,历经审判岗位的磨砺,才渐渐明白:真正的政绩,往往长在不被看见的地方,扎根于时间的深处,以寂静的方式,撑起司法为民的整片天空。
在综合岗打下“隐形的根基”
2018年,我初入法院,被安排在办公室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却从综合岗位起步,彼时满心彷徨,像一株被风吹离土壤的幼苗。每一天都被琐碎推着走,“适应”与“学习”被迫按下加速键。
可也正是那几年,我慢慢完成了心态的转向。我开始理解:法院这座大厦,不是只有审判庭的灯火才叫光明。综合岗位如同地基深处的石块,不显于外,却承载千钧。在那里,我熟悉了全院工作的全貌,锻炼了组织协调的能力,更在不知不觉中培养出一种“大局观”——政绩从来不是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把自己的岗位,嵌入法院中心工作的坐标系,嵌入司法事业发展的长河之中。
在基层法庭留下“泥土中的回响”
2024年,我成为一名员额法官,也踏上了扎根法庭的新征程。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压力如山。幸运的是,有前辈们的“传帮带”,让我在最迷茫时握住了经验的绳索。
至今记得我承办的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标的额不足一千元,小到连当事人自己都有些犹豫。我原本信心满满,以为不过是走个程序。可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庭后我才发现,案件背后还有诸多事实有待查清。那段时间,我反复沟通、依职权深入调查,最终促成案结事了,当事人送来书面感谢:“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与公正。”
那一刻,一种深刻的体悟击中了我——案件无大小,政绩无浮言。所谓政绩,不是办了多少“大案要案”,而是是否让每一个走进法庭的人,都能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力量。后来,我与团队成员一起,把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把法治宣传送进村落院坝。政绩,就这样在泥土中生根,在百姓的认同里发出回响。
在办案一线保持“永不停歇的归零”
2025年至今,我回到法院机关,从立案庭到综合审判庭,从小额、简易案件到疑难、复杂案件。部门在变,案件类型在变,唯一不变的是我手中那杆秤的分量。
我学会了“归零”——每换一个岗位,就把自己当作新手,认真复盘每一起案件,反思每一个裁判瑕疵。我借助法答网、法信等工具,钻研最新司法动态,反复推敲,力求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理与人心的检验。我渐渐懂得:政绩不是过去的勋章,而是每一次面对新案件时,依然如履薄冰的敬畏,依然敢于推翻自己、重塑自己的勇气。
《山月记》里有一段话,我时常默念:“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这恰恰是青年干警最真实的心境写照。我们怕辜负,所以不敢懈怠;我们信自己,所以不甘平庸。
年轻干部的政绩观是什么?我个人认为是一种时间观——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也是一种自我观——既接受平凡的自己,又永葆少年的意气;更是一种境界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愿继续以法为舟,以民为本,在每一次开庭、每一次调解、每一次接待中,书写属于我的政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