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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 二次醉驾肇事 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2020-10-30 15:10
来源: 综合审判庭

酒驾曾被公安机关处罚,但他不接受教训,竟然醉驾,结果肇了事区海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区海是一名90后,曾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处予了行政处罚。然而,通过考试,重新获得驾驶资格的他并未引以为戒。

去年底的一天晚上,区海在某小区与朋友聚会,开怀畅饮,好不快活。散场后,他不顾朋友劝阻,也不叫代驾,执意开车回家,这一次没有上次幸运,当他驾车准备驶出小区时,在一下坡路段与男子景军的车辆撞到一起,造成两车受损。

交警赶到现场,经检测,区海体内酒精含量竟然超过醉驾标准,遂将其送往医院抽血检验。结果显示,他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6.41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

今年6月,检察机关向三峡坝区法院指控区海犯危险驾驶罪。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区海的的罪名成立,此外,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前科,本起犯罪酿成轻微交通事故,酌定从重处罚;而事发后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判决区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