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以租代购协议买新能源车,买方却屡欠租金。近日,在三峡坝区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2018年1月,某新能源汽车公司与金某签订了《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协议》,约定金某在该公司处,以租代售,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该公司依约将车辆支付。
不过,让该公司意想不到的是,金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按期支付租金义务。该公司追讨无果,无果起诉至三峡坝区法院,追偿金某欠下的4.4万余元租金。
在案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金某于签订协议后,将车辆返还给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