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控制不住欲望,就会成为欲望的奴隶。这不,男子办了信用卡,因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背上20余万元欠款,沦为了卡奴。近日,三峡坝区法院支持了银行要求其还款的请求。
2012年,胡某(化名)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突然间拥有一笔能自主支配的“活钱”,令其喜不自禁,压抑在心中许久的欲望瞬间被激活。此后,他不仅在生意中频繁使用,还今日呼朋唤友聚会,明日在高档场所挥霍……此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逐渐入不敷出,欠下20余万元。
胡某严重逾期,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胡某悔不当初,恳求银行给时间让其筹款。
法庭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认为胡某持信用卡消费取现,却未按照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并支付手续费的义务,构成违约。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本金及交易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