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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法微课堂】 “躺瘦”是假,“毒药”是真! 以案释法教你避开“美丽陷阱”

2025-07-11 16:22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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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节食,不用运动”“躺着就能快速瘦”……这些诱人的广告语是否曾让您心动?在追求苗条身材的道路上,不少消费者被网络上或线下所谓的“网红减肥药”所吸引,它们打着“无痛瘦身”的幌子,编织着美丽的谎言。

案件详情:

红姐经营着一家美容店,经营中她察觉到顾客对瘦身项目有兴趣。想从中大赚一笔的她四处打听,最终找到了小黑。从小黑处购买其生产制作的名为“美妞”的减肥药。这款看似普通的减肥胶囊,实则暗藏玄机,小黑为了追求所谓的“减肥效果”竟在这款胶囊中掺入了有毒有害成分——西布曲明。

红姐在明知该减肥药来源不明、效果“神奇”可能有问题的情况下,仍将其购入,并搭配自己美容店内的减肥项目进行销售和推广,累计销售额达17560元人民币。“神奇”效果伴随着可怕的代价,服用该减肥胶囊的顾客陆续出现了口干、心慌、失眠等一系列明显的不良反应。这引起了顾客的警觉和恐慌,最终有人选择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法官说法: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曾作为减肥药成分使用,经过长期研究发现,它会显著增加心脑血管疾病风险,并可能导致肝肾损伤、精神异常、内分泌紊乱等严重副作用,现已被全球多国禁用。但是不法商家受暴利驱动,仍旧偷偷将成本低廉的西布曲明添加到减肥产品中,并将其伪装成纯天然”“植物提取产品,或更换名称逃避监管(如燃脂丸”“瘦身咖啡等),制造快速瘦身的假象,以此来吸引消费者。在我国,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禁止添加到任何食品中。所以生产、销售含西布曲明的食品,可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红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减肥食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三峡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官提醒:

健康是根本目标,审美需以健康为前提,我们应倡导健康、自信、活力的审美观,而非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的畸形审美。商家务必要严把产品来源关口,审慎核查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合法。消费者也应理性选择减肥产品,不要轻信商家宣传,购买需选择正规的医院、药店等场所,避免从网络上没有资质的店铺或者个人等非正规渠道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