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这件困扰我们多年的难事,没有想到能够这么快就拿到钱,我们又可以安心的去打工了。”
近日,三件拖欠8年的劳务费纠纷案件在三峡坝区法院立案庭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全部履行。
原告阮某、 李某、臧某于2015年2月期间在被告李某担任包工头的宜昌某工地做电焊工,完工后被告应付给三人共计一万余元的工资,却一直未发放到位。三人经过多年的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立案庭在接到阮某等人的诉状后,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且金额较小,为了切实减轻农民工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试着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可是联系被告后,被告百般推脱,以种种理由要求上述款项年底再分期支付。办案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告,打出“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牌,讲事实、摆道理、诉法理,规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支付合理工资报酬的责任,并详细说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的态度发生转变,被告的妻子、朋友也积极联系法院,参与配合处理该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被告当场把欠付三名工人的劳务费付清,三件拖欠8年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快速又妥善的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自一月份以来,坝区法院在办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解决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民工安心,不愁“薪”,让每一位走入法院的农民工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