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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7 14:2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项目概况: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05月 28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C21042563

项目名称: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其中档案整理服务金额为人民币4.6万、密集架采购金额为人民币7.4万)。

项目内容:对三峡坝区法院综合档案进行档案整理服务、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密集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档案的整理及密集架的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档案设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 年05188:30 时起至2021年 05月24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本,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磋商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上午 9 点 30 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文件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05月28日上午9点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楼1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网;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60号

联系人:高云环        

联系电话:0717-674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黄康

  联系方式:15872585030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