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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与人起纠纷 哥哥赶来助拳 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7月

2020-09-03 09:07
来源: 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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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弟与人起纠纷,哥闻讯和人赶来助拳,致当事男子轻伤。哥哥潜逃8年多后,于2019年底落网。哥哥王新犯寻衅滋事罪,被三峡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当年10月的一天,王新的弟弟王成(已被判刑)驾车行驶到高新区某路段掉头,停于其后方的三轮车车主覃文见其动作缓慢,便长按喇叭催促。王新以为覃文骂他,一气之下,停下车殴打覃文,并叫来在附近网吧上网的哥哥王新及3名男子前来帮忙,覃文奋力还击,但因寡不敌众,被打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王新伙同他人在公共道路上随意殴打公民,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王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判决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