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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广告费该付吗?

2022-07-26 11:3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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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发布广告,事后商家却不认账,还提出若干拒付理由,对此,法院会采纳吗?

2018年 ,某媒体与A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宣传协议,由媒体在自有平台上发布A公司的宣传广告。双方约定,广告费共计9万元按年度结算,即在每年发布前结2万,年底付清当年余款1万元。该媒体如约在3年内将广告发布完毕,A公司付了5万元,还有4万元未付。多次协商无果后,近日,媒体将A公司告上了三峡坝区法院。

庭审中,A公司辩称,自己没有签字验收广告,不能证实媒体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表示,协议约定在发布前付款,自己后来没有付款,媒体就不应该继续发布广告。

法院审理认为,媒体提供的相关证据,能证实广告发布流程是经A公司确认后,才将广告予以发布。媒体的平台具有公开性,A公司能通过其平台知晓媒体是否按约发布了广告,对其以未签字验收为由否认对方履行了发布义务不予采纳。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双务合同,媒体的合同义务是发布广告,A公司则是支付广告费,何时付款只是付款方式的约定,而不是停播前提条件的约定,A公司未向媒体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媒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属扩大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所欠广告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