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峡坝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标,合力打造协调联动、有机衔接、便民高效的诉调多元调解机制,取得较好成效。截止目前,通过“法院+工会”的维权模式已受理委托调解案件34件,办结20件,达成调解涉案劳动者26人,调解成功涉案金额242余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诉调工作多元合力
(一)及时主动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坝区法院与区总工会多次进行对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专题研讨,联合印发《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形成由坝区法院副院长、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牵头,坝区法院立案庭、区总工会维权服务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为诉调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签订双方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坝区法院、区总工会签订《“法院+工会”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借助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平台,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系统名录,实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菜单式选择,调解工作线上汇聚、线上办理、线上流转。
二、建立三大机制,保障诉调工作扎实推进
(一)建立先行调解机制,提高诉调效率。调解室前移至法院,由法院接受起诉材料后,对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先设定一个月调解期,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不仅方便双方及时对案件进行研判,决定是否诉前调解,而且便于双方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和适当引导,促使案件迅速进入调解阶段,提高调解成功率。通过上述做法,辖区劳动争议案件立案率减少近2成,职工诉累量减少近5成,时间节省3个月以上。
(二)建立沟通机制,优化诉调流程。坝区法院、区总工会适时召开协调推进会,就诉调对接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症结,提出解决办法。今年6月底,坝区法院协同区总工会组织召开第一次协调会,双方提出以下具体措施:一是为避免因对案情研判不够完备,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在委派流程的设置上,由坝区法院对案件进行检索,将适宜调解的案件予以委派,并要求调解员事先全面了解案情,适时安排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二是规范调解流程中的各项诉讼文书的样式,简化引导调解员按规定程序依法调解,避免出现不合规的调解行为;三是对调解流程全程跟踪,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以上措施使得结案效率提高30%。
(三)建立联动机制,提升诉调质效。以“法院+工会”工作联动模式为基础,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加强双方信息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同研究分析问题,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提升调解质效。例如,向某工伤赔偿案中,调解员聚焦双方争议焦点,平衡双方利益,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不断进行心理引导、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同步进行司法确认,使得历时两年半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三、实施三大保障,确保诉调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利用坝区法院的资源优势弥补工会专业人手不足的问题,双方以劳动争议调解人才发展为目标建立双向培训机制。坝区法院定期邀请法官、人民调解员为基层调解员和工会干部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基层调解员调解能力,促使简单案件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劳动争议调解室工作压力,随着基层调解人员专业知识提升,进一步充实劳动争议调解人才储备。
(二)强化经费保障。坝区法院、区总工会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用于发放调解员办案补贴,并根据调解案件轻重缓急、调解次数及成功率制定补贴细则,按季度审核发放。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既解决了法院人少经费受限、工会有钱无人的局面,又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评价。坝区法院和区总工会结合调解工作实际,重点就调解流程、调解时长、调解质效等内容,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双方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调解员办理案件的系统评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调解案件数量,发放经费补贴,若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将另行选聘调解组织,确保调解员工作质效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