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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卸货时摔伤,法院帮忙追损失

2020-10-23 09:10
来源: 综合审判庭

司机在卸货时摔伤,与雇主为赔偿事宜发生分歧后,将其告上三峡坝区法院。法院组织调解,为伤者要回了损失。

    生意人魏明为了运货方便,购置了一辆大货车,雇佣廖师傅当司机。2019年的一天,廖师傅运货到外地,在卸货时摔伤致多处骨折,为此住院治疗近20天,后续还需进一步治疗。期间,魏明支付了3万余元医疗费。

    廖师傅认为,自己在从事雇佣工作中受伤,作为雇主的魏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将魏明告上了法庭。

    魏明则认为,廖师傅他是雇请的专职司机,卸货超出劳务范围,并且是在卸自己携带的货物时受伤。另外,雇用廖师傅时,曾询问其是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没有自己愿意出资购买,但是,廖师傅表示已经购买,所以,廖师傅不听从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导致未能获得保险赔付,不能获得保险赔付的部分损失应由廖师傅自行承担。

    审理中,廖师傅和魏明表达了各自的观点,法院决定主持庭后调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魏明一次性支付廖师傅含劳务费在内共计6万余元。(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