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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之下打伤人 拘留赔偿没商量

2021-08-13 09:13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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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这不,男子冲动之下,对竞争对手挥拳相向,致人轻微伤,警方调解不成被拘留,近日,还被三峡坝区法院判赔受害人损失。

一天傍晚,陈某和同事在某建材市场门口等客户。不料,客户没等来,却等来一顿拳脚。某店内员工朱某认为他抢了自己的生意,突然冲出来,与之发生口角,冲突进而升级,朱某挥拳打在其脸上,随后,两人发生扭打,幸好附近的人闻讯,将两人分开。

陈某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警方介入调解,双方难达一致。朱某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元。事后,陈某将朱某告上法庭,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因业务发生扭打,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朱某率先动手,负主要责任,承担陈某损失的80%。结合相关证据,认定陈某损失为2.1万余元,最终,判处朱某赔偿陈某损失1.7万余元。(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