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宜昌高新区督查组对三峡坝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查组认真听取了该院前期开展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了2件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案件全部卷宗材料,详细询问了案件承办人,充分讨论了有关事项。督查组评价三峡坝区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案件自查工作行动快、工作细、措施实、效果好。
3月19日至4月6日,三峡坝区法院对该院审理2件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案件进行了自查。这2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于法有据,上诉后得到二审维持。不存在漏罪漏犯问题,不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未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不存在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未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和腐败问题线索,不存在干预办案情况。
三峡坝区法院把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案件开展自查当成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分党组书记、院长胡锦华亲自部署,组建专班、审查填报等重点环节亲自把关。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格步骤、严格环节,采取调卷审核、询问承办人等方式全面展开自查。围绕重点案件、主要范围,不漏一项、不掉一环,严肃认真进行审查。重点核查结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已发现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是否全部移交,是否存在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和腐败问题线索,了解“无伞”“伞小”的原因,是否存在干预办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