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粉丝为主播转账、刷巨额礼物已成为常态,不少人甚至不惜重金,只为成为主播心中的“榜一大哥”。然而,当主播以为遇到了“真爱粉”,却可能不知不觉掉入了诈骗陷阱。近日,三峡坝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由“榜一大哥”对主播实施诈骗的案件。
2023年2月,主播小美(化名)在直播间结识了一位出手阔绰的“榜一大哥”张三。张三自称单身,凭借频繁的刷礼物行为,迅速赢得了小美的青睐,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在交往期间,张三多次以处理交通事故、缴纳法院费用、房屋过户税等理由,要求小美转账,累计金额超过7万元。同时,他还利用与小美的关系,向小美的朋友们谎称能购买低价家电和共同投资工程项目,骗取他们转账共计3万余元,这些钱款均被张三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直到2023年11月,小美才逐渐察觉到张三的反常行为,仔细调查后小美发现张三所编织的谎言和骗局,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经调查发现,张三不仅隐瞒了其已婚事实,还多次骗取多人欠款,数额巨大。最终,张三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直播引发的“恋爱骗局”时有发生。在此类情况中不要盲目轻信,应仔细核实对方身份,警惕“恋爱”套路,避免掉入以爱为名的诈骗陷阱。如果遭遇“借钱”“投资”等情况,务必保持冷静,谨慎决定如何处置个人钱款,同时应签署借条,留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据,以免后患,如果发现对方存在以各种理由频繁索要钱款,拖延还款,等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性,及时报警,以便挽回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