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宜昌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研究部署建立健全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宜昌高新区营商办主任付景龙主持,三峡坝区法院,市人行,高新区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付景龙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查摆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短板弱项,用创造性思维和前瞻性办法,在推进中细化,在协作中创新,在探索中领跑,以志在必得的信心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
三峡坝区法院作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的牵头单位,就《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实施方案》《破产企业相关人员任职限制登记等制度的实施方案》作起草说明,市人行,高新区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发言。
《修复方案》从司法信用修复、金融信用修复、税务信用修复、市场监管信用修复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营商办牵头,法院、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法治宣传等方面加强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履职共建、多元互动”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对具备挽救重生价值的企业提供司法支持、信贷优惠、税务政策、市场激励,以控制成本的角度来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市场要素,保存企业资格,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峡坝区法院副院长韦星从探索信用修复机制中的政治站位、协同思维和立体效果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协作配合上联动联勤,落实方案上精细精准,解决问题上支撑支持,系统推进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三峡坝区法院将紧紧依靠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政府,以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契机,围绕办理破产案件的全流程管理,系统研究完善破产案件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履职考核、援助资金等方面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