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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正福、骆刚、王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情况及款项发还债权人方案的公告

2018-12-14 16:55
来源: 执行庭

各债权人:

按照法律规定,现将王正福、骆刚、王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情况及款项发还债权人方案公告如下:

一、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情况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债权人众多,为最大限度地挽回债权人的损失,我院高度重视,判决一生效,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启动追赃执行工作。

本案赃款去向涉及324个单位和个人。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我院抽调5名人员,利用7天时间完成了该案的信息审核、立案登记和网上录入。执行人员及时送达法律文书1367份,对324个被执行人的3709个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两次网上查询和冻结,安排专人进行线上、线下扣划;同时,前往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办理了查封手续,并对其中两套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在宜昌市车管所查询到168辆被执行人车辆信息,我院及时办理了查封手续,因暂时无法找到车辆,车辆未扣押到位。

虽然我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因时间紧,法定程序多,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截止20181215日,我院暂追回赃款共计3601138.95元。

二、债权人登记及债权审核情况

经我院在人民法院报、三峡晚报和我院网站公告,截止申报的最后期限即201812121730分,来自全国各地的债权人进行了债权申报,我院接待600余人次,工作专班加班加点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确认债权人共计     460人(不包括201812121730分前交邮在途,尚未收到申报材料的债权人),债权总额为79085469.97元。

三、发还方案

1、所有债权人均为普通债权,无优先债权人,执行到位的赃款依法按比例发还债权人。

2、执行到位金额为3601138.95元,债权总额为79085469.97元,发还比例为4.55%。各债权人经我院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乘以发还比例即为发还金额。

3、我院于20181214日开始把款项直接汇入各债权人自行提供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收。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