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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区法院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3-01-29 11:09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黄薇

   

坝区法院党组1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党组成员和中层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党组书记、院长胡锦华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纪律,一是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严禁用公款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大力倡导节约理念,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审判工作上。三是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他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带头执行,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纪检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无论牵涉到何人,都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