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三峡坝区法院“四举措”落实案件 繁简分流工作

2018-04-28 10:26
来源: 立案庭 办公室

近年来,三峡坝区法院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优化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合理设置团队,完善分流机制。成立一个速裁团队及五个审判团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根据案件类型,将民诉法解释的小额诉讼程序列举的案件作为分流标准,由速裁团队及时甄别、及时裁判。对于案值小、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专人负责通知被告到庭,并引导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适用该程序审理;其他案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真正作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二、创新送达模式,提升送达效能。完善送达程序与方式,实行立案集中送达,减轻法官工作量。执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对于原告确认的送达地址,要求须由原告予以确认,避免因代签导致该确认书在后续程序中丧失效力的情形。同时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充分运用当事人确认的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等现代通信方式,保证送达合法、有效,为案件的繁简分流打下坚实基础。

三、借助第三方力量,做好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及基层组织的作用。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8名,大部分来自各基层组织,针对大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安排人民陪审员提前介入调解,通过了解事实,厘清缘由,使上述各类案件大多在立案阶段便以调解方式结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

四、推行集中审理,保证尺度统一。针对当前群体性案件、系列性案件较多情况,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立案庭统一集中立案、排期、移送、开庭、宣判,由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对多个案件连续审理,做到同案同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