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行词“恋爱脑”相信大家都听过,“恋爱脑”的人只要陷入爱情就会把全部精力和心思放在对象身上,从而把自我放在非常卑微的地位上,这种恋爱模式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坝区法院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中,因谈恋爱衍生的纠纷迅速增长,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三个案例吧!
案例一 为爱试药
张先生1983年出生今年40岁,有过多次感情经历,但没想到这次他爱上了1998年出生的周女士,15岁的年龄差距没有让周先生退却,在他的热烈追求下,周女士终于松口说“只要购买一台苹果手机就可以交往。”然而,在张先生为她购买价值9700元的苹果手机后,周女士并没有兑现诺言。张先生本身经济水平并不高,为购买手机两次参加医院的试药项目挣钱。没能和周女士在一起的他来到法院起诉,主张此前的消费均为借款要求周女士返还。然而因没有相关证据,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
法官提醒:张先生不惑之年却仍没有明白,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双向奔赴,如果你也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记住量力而行,不要伤害自己的身体。
案例二 为爱月“出”过万
离婚的吴先生在网上认识了声称同样离婚的吕女士,成为男女朋友后张先生豪掷千金,短短两个月就为恋爱花费20000元左右,没想到吕女士其实并未离婚,两人分手后张先生来到法院起诉,经调解吕女士返还11000元,这段寿命只有两个月的恋情也在互相拉黑的同时落下帷幕。
法官提醒:你以为网恋非常美好,但是更多的是欺骗,你爱上的不过是网络上他人营造出来的人设,网络冲浪时一定要注意辨别真假。如果你也正在和网上的某人陷入爱河,希望这个案例可以为你敲响警钟,别当“恋爱脑”!
案例三 为爱甘当“ATM”
朱女士自己做生意存款较为丰厚,和自己曾经的同学向先生重逢后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恋爱中向先生以做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借钱,2019-2022年间共借出827274元。恋爱期间朱女士非常信任自己的老同学兼男朋友,直至向先生在外地的老婆找来才发现向先生竟是已婚身份。由于向先生仍欠375276元且有欠条和转账记录为证,朱女士诉至法院最终讨回。
法官提醒:这个案例中的朱女士因为曾经的“同学”这层身份便放松了警惕,完全信任了对方,好在双方签有欠条可以作为证据。虽然钱是要回来了,但青春和感情付之东流。恋爱一定要谨慎,不要盲目相信对方。
以上的案例中既有恋人未成的,也有短暂两个月便结束的,更有长达三、四年的,但最终都因一方的欺骗,恋情最终走向灭亡。如果你是恋爱脑,此时也该醒醒了,完全的信任可不是什么好事,面对欺骗时你能保留三分怀疑和警惕,也许就能挽回被骗局面。正常的情侣在共同生活期间,若发生金钱往来,不要不好意思要求对方打借条,不想当恋爱脑的大家可以来法院听听庭审,一记法槌提神醒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