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面对企业因账户冻结可能错失重大商机的困境,三峡坝区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灵活举措代替“一冻了之”的机械做法,仅用时三天,便妥善化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既助力申请人兑现了胜诉权益,又避免了“办结一案、拖垮一企”,实现了执行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A公司因B公司未能履行返还10万元货款的民事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三峡坝区法院依法冻结B公司银行账户。收到法院的冻结通知后,B公司负责人紧急与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称次日B公司将参与某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若能够成功中标,需立即使用基本账户支付保证金,故账号冻结可能导致企业丧失重大商业机会,为此B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基本账户的冻结措施。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当即仔细询问并了解该案的细节。原来,在达成民事调解后,双方又曾口头约定“以货抵款”,但因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质量等细节分歧未落实,导致矛盾激化。B公司在此过程中也并非拒不执行或是拖延执行,而是沟通不畅引发信任危机。
善意执行:精准施策破僵局,权益保障两不误
面对被执行人经营发展诉求与申请人权益保障的双重需求,案件承办人员组织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方案,最后双方同意,在B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法院立即解除对于B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确保了B公司次日得以顺利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之后,案件承办人又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分析该起纠纷的问题症结,最终在案件执行的第三天,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货物抵偿10万元+现金补偿6500元”的和解方案,A公司接收了B公司发出的货物和补偿款,两公司之间的这起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企业心声:司法有温度,发展有底气
“本以为账户冻结会让公司错失来之不易的商业机会,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并没有简单‘就案办案’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了我们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真正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B公司负责人感慨道。A公司委托代理人也高兴地说,“没想到仅用时三天,法院就帮助我们公司执行到位了,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高效。”案件办结后,两家企业均向法院表示了感谢。
善意执行,换来企业诚信履行。三峡坝区法院用三天的高效协调,展现了护航企业发展的司法担当。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把‘依法办事’与‘保企救企’结合起来。这场“双赢”的和解,不仅是一起个案的成功化解,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