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坝区法院“四抓”案件质量提增公信力

2014-04-10 11:45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黄薇

2014年,面对辖区面积扩大、案件数量激增等情况,为确保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高,坝区法院出台了多项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一、抓审判流程动态管理

坝区法院由办公室统一行使审判质量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作用,对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宏观管理。为做好审判管理动态服务,院办公室每月对办案法官手中案件的收案、结案、存案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运行态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情况通报》每月下发,为院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为庭室负责人开展日常审判管理提供依据,为处在审判一线的法官的工作安排提供支持。

二、抓审判力量的优化配置

一是抓好院领导带头办案。今年,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坝区法院确定了各分管院领导作为承办人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重点审理疑难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同时规定,院领导每季度评查案件不少于10件,并有评查记录。分管领导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办案经验优势,亲自审理案件,从程序到实体,条分缕析,严谨老到,件件精品,对办案干警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突出庭长案件质量把关职能。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庭长案件数量多导致的对庭室案件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坝区法院经过审委会会议决定今年对各庭长办案数量进行科学量化,减少办案压力,让庭长有更多精力放在案件质量审查上。三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观摩优秀庭审,狠抓裁判文书说理,从关键环节和节点抓起,逐步提升案件质量。

三、抓案件“提速”机制建立

一是坚持每周进行审限通报。过信息管理系统筛查,对审限不足10天的案件,院办公室及时将案件基本情况报送到分管领导和庭审负责人,由部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并督促承办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期二是实行案件随结随报制度。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立即报结,由办公室对报结案件进行检查,同时定期对案件流程进行检查,对结案后的生效、归档环节进行督促,保证流程的完整性。

四、抓激励、督促、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及时将法官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每月《情况通报》进行公布,激发广大干警创优争先的积极性。二是将绩效与待遇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完成考核任务不达标的庭室和个人按照《坝区法院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四抓”案件质量,坝区法院形成了领导全局分析掌握、部门重点检查把关、个人责任细化落实的审判管理新格局,一至二月份结案率、调解率等多他各项考核指标均得到优化,法院上下呈现比质量、比效率、比效果的办案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