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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破困局 协调处理解纠纷

——坝区法院圆满审结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2018-11-14 09:44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本院

近日,坝区法院在公安、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成功协调处理一起行政管理行政登记纠纷案件。

2005年8月,李某在宜昌市购买了一套房屋,同月李某与王某结婚。次月,李某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权利人只登记了李某一人。2006年,李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无夫妻共同财产。2018年4月,李某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该房屋变更登记至其女儿李小某名下,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王某协助过户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李某遂起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

庭审后,承办人考虑到本案可能涉及到案外人王某的合法权益,为实质性的化解行政纠纷,使各方利益均受到法律的公平保护,承办人在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地在荆州找到了王某,并向王某调查了房屋产权及离婚协议等事实情况,王某陈述该房屋确属李某个人所有。后承办人将调查情况反馈给被告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后,该局即刻为原告李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时,激动地说:“要是找不到王某的人,我一辈子也不能处理这套房屋了,还是法院为民着想!”

该案处理过程和结果启示我们:办理行政案件应转变“衙门作风”,改变“坐堂办案”模式,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宗旨,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当地基层组织的联动合作,对症下药、定分止争,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