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2015-04-07 11:45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梅艳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拟选任人民陪审员7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23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市高新区)的公民;

   7、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陪审工作,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后向本院自荐。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

   (二)报名材料:①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④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二份;⑤住所地社区出具的证明,包括职业、政治身份、身体状况、日常表现、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单位推荐的可由单位出具证明)。

   (三)报名时间:2015年4月8 日至4月30日。

   (四)报名地点和通信地址: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宜昌市港窑路60号,邮编:443005。

    四、报名咨询

    联系人:梅艳

    咨询电话:0717——6331325;传真:0717——6334630。

    电子邮箱:57454330@qq.com。

   

upload/2015-04-08-380a5266b8-d85e-4aba-b068-5ae12aefb60f.xls

upload/2015-04-08-49f4a5c530-f992-441c-82bb-2b07b0d8308f.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