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欠房租,被房东告上三峡坝区法院。近日,在法院的努力下,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此外,疫情期间的房租也争取到减免。
房东系一家股份公司。他们表示,2014年与某医院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后来,又签署了补充协议。不过,合同及协议签署后,该医院从2015年12月开始拖欠租金及水电费。诉请法院判令该医院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合计390余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该医院则希望能够考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协议属实,该医院从2015年12月开始拖欠租金和水电费。
在审理过程中,主持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对于拖欠的房租,原告按250万元计收,该医院制定了还款计划。与此同时,原告对该医院疫情期间2020年2月至4月底的房租全部减免;2020年5月至10月底,按约定一半收取。此后,按约定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