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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韵书香】语言是窗户

2026-04-17 16:42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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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春风翻动书页,书香浸润法徽。

读书,是法院人另一种“办案”。在卷宗之外,我们通过阅读理解更广阔的人间,在法条之余,我们借由文字抵达更深的思辨。本期,我们跟随立案庭李敏视角,一同翻开《非暴力沟通》。

语言是窗户,或者是墙。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负面情绪,在交流过程中难以保持平和,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不学会沟通,很容易成为案件的另一被告,即便是依法办案,当事人也很难感受到公平正义。掌握良好的沟通方式,可以打开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一扇窗,相反语言及表达方式的不妥造成沟通的不和谐,则竖起了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墙。

《非暴力沟通》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沟通方式,依照它来谈话和聆听,非暴力沟通的过程有四个重要的要素:第一,观察。观察就是客观的说出人们正在做的事情,清楚的表达观察的结果,而不评判、评论或者是指责,如果我们的评价言过其实,他人会产生逆反心理,不会作出友善的回应,还有可能爆发激烈的争吵。因为一般人会倾向于先听到批评,并进行反驳。第二,感受。注意区分感受和想法,书中举例说明,我觉得我吉他弹得不好,这是想法,作为吉他手,我有些失落,这是感受。要清晰表达感受,用具体的语言如实陈述自己的感受,是自我表达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引起他人的共鸣。第三,需要。哪些需要(价值、愿望、期待等)导致那样的感受,如果我们感到恐惧,是因为我们需要足够的安全感;如果我们感到愤怒,是因为我们需要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我们感到悲伤,是因为我们需要他人的关怀和安慰等等。只有明白确认对方的需要,我们才能使沟通顺利地进行。第四,请求。提出具体的、正向的请求而非命令。清楚地告诉他人我们的请求是什么,只有这样,对方才不会感到困惑,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我们想要他怎样去做。我们将自己的请求讲述得越清楚具体,就越能够得到他人理性而积极的回应。

生活中,我们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词不达意、造成误解的情形;工作中,我们一直在摸索如何引导当事人清晰地表达事实与观点,体会他的真实感受和需求,从而促进倾听、理解以及由衷的互助。